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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大战中的锋芒无敌信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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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天空中只有几朵白云,天还是蓝蓝的,但是在晴天白日下,在那飘扬的风中,淡淡飘过一些血腥味儿。这味道让力家奴打了个冷颤。他这才从沉思中醒悟,原来这还是在与义军打仗的战场上。

    力家奴是女真人小部落出身的,他没有什么后台和真正的本事。一直都是凭借着老资历和贿赂混上了现在这个职位,现在他到义军强大,便打定主意,让军队上去厮杀,如果战败,自己就逃跑。反正战败的责任也不在自己身上,自然有个子高的顶着。

    “杀!”力家奴在步军军阵的最后面,让一万步兵组成箭矢阵型向义军大阵攻杀而上。义军突然变阵,方阵变圆,变成了一个个的圆桶梅花阵型。一个个圆形阵杀了过来,将力家奴的一万军队都吃入了圆形阵法的空隙中。

    一个个圆形阵如同一个个互相咬住的齿轮,将所有咬住的敌军彻底的消灭干净。所有的金军这才发现,他们有的是腹背受敌;有的面对前面密集的阵型;有的却一个敌人也见不上,只能在自己密集的队伍里着前面的厮杀。

    就在这样的义军阵型下,金军的阵型早就被打散了。过了半个时辰,厮杀还在继续,转眼间,力家奴的一万步兵似是少了三分之一了。

    此时的一万金兵,已经完全落入到义军步兵的军阵之中。一名名金兵给长矛、长枪刺中,惨叫着倒下。

    “将军……”听到手下的人叫唤,还在老年痴呆地迷糊中地完颜振突然清醒。他一战况,一往无前屡战屡胜的金军现在呈现出越来越少的趋势。他知道,自己必须出兵相救了。不过救援是一定要救的,不然这一万从真定支援来的金兵步兵全部完蛋的话,那自己也就完了。但就目前来,自己的这不足万人并不能算是派上用场,上去也是白搭,白白送死。自己就是想击败义军,现在却是不知如何是好。

    完颜振咬着呀冷冷丢下一个字:“等……”等?等什么?金兵将士们都不明白,完颜振的亲信手下们也一样不明白,他们迷惑中。只闻到······那腥腥的风阵阵吹过。

    大风吹过,大旗烈烈的响着。在这夏季开始炎热的时节,却让诸位金兵将士很是发冷。

    眼义军士兵接连刺倒多名金兵步兵,圆形阵法的后面,一阵箭雨飞来,金兵的士兵被射成了马蜂窝……狼烟滚滚,喊杀声震天,金戈交鸣,人喊马嘶。

    眼力家奴的军队不足一半了,好多汉人、契丹人、渤海人和奚人等其他民族的金军步兵已经投降了。

    “出动!杀!”完颜振大吼一声,让剩余所有的金兵开始冲锋,两千骑兵也向义军大阵的侧翼发动进攻。

    金军的攻势凌厉,一队队的金兵冲杀了上来,但是由于赵榛的阵法奇妙,避其锋芒,阵法开了个口子,竟然将所有的金兵吞入了阵法之中。

    此时金兵的参战兵员人数明显少于义军,一下子就处于了劣势。“杀——”随着一声大喝,两千金军骑兵杀向义军。

    但是很快五千骑兵在契丹番将萧得力的率领下轰隆隆的冲锋了过来,两道洪流立刻就冲撞到了一处。立刻人马飞起,刀枪带起一片红色的血液。一片人喊马嘶声,激烈的战斗展开了。

    此时,赵榛动了。他拔出剑喝道:“驱逐金狗!还我河山!”随着他的呼喝,所有的义军一起叫道:“驱逐金狗!还我河山!血不流干,誓不休战!”

    信王赵榛大吼道:“活捉完颜振老贼……”众亲兵一并叫道:“活捉完颜振老贼……”渐渐的所有的义军都在喊道:“杀呀!活捉完颜振老贼……”

    一时间,战斗呈现出一面倒的战况。在士气高昂拼命厮杀地义军的攻击下,在那奇妙的战阵的配合下。已经支持不住的金兵纷纷开始溃退了。这时,力家奴带领自己还能带着的三千步兵竟然私自退溃了。溃退的金兵直接绕过威州城,奔向东北方向。

    “混蛋!胆小鬼,给女真人丢脸!”到力家奴逃跑了,手下好多的金兵都跟着溃退了。

    此时率领残余金军依然在与义军殊死战斗的完颜振,此时地老脸气得通红,浑身都气得发抖。完颜振手持宝剑,大吼道:“杀了信王赵榛!我们就胜利了!”说罢,他率领残余的骑兵和步兵们,直直的向着已经前移地赵榛的大旗冲来。

    面对冲杀而来的金兵游勇,信王赵榛却是一点也不怕。他冷冷了一眼这些从圆形大阵空隙中活着杀过来的残余金兵,他亲自带领五百亲兵杀了过去。钢枪扬起,一下子就没入一名冲得最前的金兵身上,赵榛拔出长枪,一缕嫣红洒出。同时提枪打出,他一连着的就打飞刺倒了三名金兵。

    金军老将完颜振带着残余金兵向着信王赵榛冲了上去。信王赵榛不顾自己亲卫们的阻拦,冲在前方。他提着长枪就与金兵战在一处。虽然这些真正的女真勇士一点也不怕死,都是一命换命的亡命打法。但赵榛经过了半年的训练,已经渐渐恢复了自己以前的能力了。

    赵榛现在也不是一般人了,他在刺倒第五个金兵后,刺入了第六名金兵的心脏。赵榛的枪法一枪一命,绝不走空。

    面对密集的金兵和己方的义军军队,在战阵中的赵榛感觉到骑着战马很是不便。因为战马在密集的人群里无法奔驰,还是下马战斗比较好。赵榛了,立刻翻身下马,将钢枪放到战马的钩杆上。

    随后,赵榛立刻拔出双剑,向金兵表现了一下自己这个未来的特种兵对兵器的运用艺术。古时的剑术和未来可不一样,是实战剑术,是杀人的剑术。和未来的舞剑不一样,以刺击为主,配合身法步法,还有撩拨等剑术。不论是什么剑术,都不是以花哨为主。

    但是信王赵榛的剑法就舞动的十分的花哨。一把青龙宝剑,一把红龙宝剑,都是百炼钢打造而成。两件兵器上下翻飞,在他的手上,划出一道道死亡的寒光。而一身盔甲的赵榛如同跳舞一样,一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赵榛舞动着双剑让人眼花缭乱,一剑剑的不是割断金兵将士的喉咙,就是刺中对方的咽喉或心脏。

    赵榛轻轻一拖,就可以听到“噗嗤”的声音。那是血从脖子里飞溅出去的声音。转眼间,又有十几名金兵将士倒下去了。

    信王赵榛超凡的武技,镇住所有的敌人。如果在这些金兵的面前是一个一身重甲的牛人将军,大剑大劈大砍的把金兵将士杀死。金兵并不会害怕,会直接扑上去拼命。

    但是,在那些秦人的眼里,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,那个信王赵榛。是一个一身盔甲的战神一般。他玩着两把剑,杀人又是那样的轻松,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。

    对于一般人来说,哪怕是最了不起的武士,也是从练习剑术或其他武器之术地基础开始。但赵榛的剑法就是杀人,用更快更好的方法杀人。两把剑一起用的杀人,而且表现出来的简直就是神迹。

    难道是神仙下凡?难道是战神附体?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是比这更可怕的?金兵们害怕了,他们想起了关于信王赵榛的传说。

    在神仙的帮助下,信王赵榛和王妃从防守严密的金军押解队伍中逃脱。在神仙的帮助下,信王赵榛屡战屡胜。现在他们到了真正的神迹!
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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