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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八章 养殖有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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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犍为郡。

    南安县。

    长江沿岸。

    楚歌、张仲凭江而立。

    楚歌目视江水,手指上游问张仲:“知道这上游是什么地方吗?”

    张仲摇摇头,以他的见识就连巴蜀之地都不知道,更何况是更偏远的地方。

    楚歌道:“那里是大汉的邻国——大唐。”

    大唐啊。

    按时间线推算,现在的大唐,正是黄巢起义的第二年。

    如果没有外力介入,大唐就会在十多年后被人推翻。

    他现在站在这里,当然不是大同军有这个实力介入大唐的乱局。

    而是大唐顺江而下,就能抵达益州。

    虽然以大唐目前的局势,基本上没余力进攻这里,不过把门户就这么开放着终究不是办法。

    楚歌道:“知道我为什么带你来这里吗?”

    张仲依然摇头:“末将不知,请主公明示。”

    楚歌道:“我想让你守卫这里,替大同看好西方门户。”

    张仲连道:“末将遵命。”

    “先别忙着答应。”

    楚歌摆摆手道:“你可知这一呆,可能就要在这里呆上五年、乃至十年,其他人升官发财,你却要在这里虚耗光阴,如此还愿意吗?”

    五年,乃至十年。

    真是好久的时光。

    张仲扪心自问。

    他愿意吗?

    他还年轻,更想跟随主公建功立业。

    可是想想之前的生活,没有主公,他或许早就被官府剿灭。

    犹豫之色一闪而过,张仲咬牙道:“为主公大业,末将赴汤蹈火,在所不辞。”

    楚歌欣慰地拍拍他的肩膀,道:“我答应你,他日踏上大唐国土,你会是青史第一人。”

    回城的路上。

    楚歌想了下,又对张仲道:“我有意在军中设立医护兵,打算从士兵家属里挑人培养,今后但凡戍卫边疆的将士,其家属都可以随军驻地,如此,你们也少了相思之苦。”

    张仲原本还担心家里,如果他在这里太久,家中妻儿怎么办?

    听了楚歌这话,他开心不已:“末将谢主公体恤,也替军中将士谢主公恩典。”

    “烽火连三月,家书抵万金,这是我应该为你们做的。”

    说做就做。

    回到成都,楚歌就下发了命令。

    大同军增设医护兵,兵员从将士家属中优先挑选,长时间守卫一个地方的将士,也可申请调动家属随军驻地。

    一番动作下来,收获了无数军心。

    同时,增加了戍卫兵的战斗力。

    毕竟身后就是自己的父母、妻儿,不拼命,难道让敌人肆意屠戮不成。

    时间一天天过去。

    距离大同军拿下成都已经过去半月,周边地区也基本恢复平静。

    就连水泥路也快修到剑阁了。

    成都府衙。

    这里暂时成了楚歌的办公场所。

    这天,张松过来道:“主公,汉中太守苏固拒绝归降,还把我们派去劝降的使者打了出来。”

    楚歌皱眉道:“人没事吧?”

    张松道:“人倒没事,不过其手下收缴了使者的坐骑,要不是有人暗中相助,估计使者要走着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把人记下,日后进了汉中,必有厚报。”楚歌摇了摇头,道,“也罢,汉中拒绝归降,大同军暂时也不用直面汉室清剿,也算多给了我们发育时间。”

    张松道:“主公说的是,年初成都平原遭黄巾之乱,秋末粟米必然歉收,再行征战恐力有不逮。”

    可不是,要不是他卖纸厂和玻璃厂的股份,从其他地方的世家大族那里换粮草,大同军的后勤早就崩溃了。

    这时代一亩地的收成,真是让人无奈。

    既然汉中太守不识抬举,楚歌自然不会对他客气。

    他吩咐马忠派狼牙潜入汉中收集情报,同时让去剑阁的水泥路继续往前修建。

    从金牛道修到阳平关再说。

    发完指令,楚歌见张松留下不走,不禁好奇道:“子乔,还有何事,一并说来。”

    “前些日子主公不是让那放牛娃前来觐见吗?如今对方就等在府衙外面等候主公召见。”张松面色古怪,像是强忍着笑意的样子。

    楚歌连道:“还不快把人请进来。”

    放牛娃?

    这可是他的畜牧大臣啊,是这时代特殊的人才。

    你们这些人看不起对方,以后顿顿吃肉,就知道说真香了。

    说起来,这时代粮食产量少,消耗又大,有一部分原因是百姓肚中没有油水。

    虽然大规模养殖畜牧业,需要用到粮食。

    可是两者相抵,还是一起搞的好。

    毕竟猪羊可以吃草,鸡鸭可以吃虫子骨粉,人却不可以。

    张松出去片刻,就带着一个瘦弱的少年进来。

    少年穿着新衣服,应该是下面的官员知道对方来见他,特意给少年准备的。

    不过少年显得有点局促,仿佛很不习惯身上的新衣服。

    他明明比张松高大,却缩着脑袋,躲在张松身后,仿佛这样别人就看不到他一样。

    看着畏畏缩缩的少年,楚歌和蔼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少年连忙跪下,低着头轻声道:“回大人,小人叫李牧。”

    “李牧?”

    “真是好名字。”楚歌起身走下堂,把李牧扶起,拍拍他肩膀道,“没人告诉你,我大同军不兴跪拜吗?”

    “说,说了。”李牧低头回道,“可,可是大人……”

    楚歌笑道:“别紧张,从今天开始,你也是别人眼中的大人了,以后都不用给别人下跪了。”

    “是,是。”

    楚歌了解过对方的资料,李牧本是朐忍大族的奴仆,从小就替主家放牛为生。

    被主人家使唤惯了,唯唯诺诺的性格应该是从小养成的,一时间想改过来比较困难。

    或许去年来官府揭榜,都是他人怂恿或者强拉着他来的。

    为了打消李牧的紧张,楚歌直接问起养殖方面的事。

    说起这个,李牧总算好了一点,说话也不再吞吞吐吐,而是略显条理地说了起来。

    经过一番了解,楚歌得知对方已经解决了人工孵化小鸡的问题。

    “野猪和家猪生小猪崽,小猪崽就长得快。”

    这是试验了杂交品种。

    “小鸡确实吃土龙(蚯蚓),把蛋壳、骨头碾成粉洒在土龙上面,小鸡崽也长得快。”

    恩,蛋壳、骨头有钙质营养,不错。

    楚歌看着越说越有劲的李牧,听得也是津津有味。

    “……还有……大人,我说完了。”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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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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